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暂停活禽交易的通告
县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H7N9防控工作,有效杜绝禽类与人的病原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和《关于切实做好H7N9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12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暂停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暂停全县范围内所有活禽交易。农贸市场具体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流动摊点等市场以外的活禽交易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乡镇政府牵头负责,县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继续暂停县外活禽调入我县区域。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乡镇政府要严禁外地活禽流入我县市场。
三、县卫计局负责指导做好科学消毒工作。所有农贸市场、活禽经营户要按照防控要求,对禽类经营场地、设施等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并做好登记。市场内和经营门店不得存放任何活禽。
四、加强涉禽人员安全防护和监测。各职能部门负责加强相关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人员监测、观察。县卫计局负责做好外环境监测,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加强禽类H7N9监测工作,重点做好家禽养殖场、候鸟栖息地等区域的禽类疫病防控工作。
五、活禽交易市场重启日期将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通知要求和县H7N9风险综合评估结果,另行通知。
六、H7N9防控工作关系社会安定、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控工作要求。对暂停交易期间仍从事活禽交易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举报电话:12345。
七、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管控工作,切实做好辖区内暂停活禽交易等各项工作。
文成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