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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指南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2019年文成县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在浙江省文成中学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掌握信息,特发布相关笔试指南,望大家仔细阅读,顺利应考。

  中共文成县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5日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日期为2019年5月19日

  (一)报考县级以下及行政执法类机关单位职位的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第1901—1968试场为基层类。

  (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招考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第1969试场为优秀村干部类。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满分均为100分。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全程封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考生应考时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件、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注意:考生打印的答题须知、考场规则也不得带至座位)。

  二、注意事项

  1.及时打印准考证,准备好考试用具。考生可在2019年5月13日9时—5月19日17时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提前准备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等其他考试用品用具。

  2.提前掌握考点信息。建议考生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线路,提前熟悉考点、考场信息。

  3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鉴于文成中学考点附近道路狭窄、停车位较紧张,为了避免因拥堵迟到,建议考生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尽量选择公交车、自行车或者步行等方式前往考点。同时根据天气预报考试当天可能有雨,自行驾驶机动车辆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为保障道路畅通,建议由家长或者朋友送考,考生尽量不要自驾前往考点。考场周围有交警进行交通管制,请遵守车辆停放秩序,严禁将自驾车辆驶入考点,严禁在考点附近停放机动车辆,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应当迅速驾离,切勿在考点周边逗留。(19日考试当天与文成旅游节重合,车辆激增,经交警部门了解,考点外322国道线上一律不许停车。)

  4.注意个人安全。特别提醒考生在考试期间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饮食

  安全。

  三、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

  1.考试地点:

  浙江省文成中学(浙江省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666号)

  2.考场安排:

  文成中学考场示意图1

  文成中学考场示意图2

  四、考试相关制度规定

  (一)考场规则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

  二十三、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十四、将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关于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处理的规定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中的答题须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8.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N 编辑:张梭梭责任编辑:项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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