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大峃镇辖区的部分道路实施车辆禁止停放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322国道大峃镇龙川段和城市道路实际情况,决定对大峃镇辖区的部分道路实行车辆禁止停放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7月20日起,322国道57公里700米至61公里700米路段(大峃镇体育场路与大南线交叉路口至龙川社区名典山庄对面),以及大峃镇红枫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外),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机动车50元至200元罚款,给予非机动车5元至50元罚款。
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及道路沿线居民能够理解、支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听从交通警察、协警人员的指挥与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文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