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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十里,防火第一【森林防火“十不要”】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7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文成新闻网讯 森林火灾范围大,时间长,火势猛,扑灭困难,一直以来都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森林火灾不但会烧毁成片的森林和丰富的林下植物资源,伤害野生动物,而且还会造成空气污染,破坏森林涵养水源,引起水土流失,甚至会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我国森林火灾多数都是人为引起的,只有极少数属于自然火导致。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很容易造成重大损失,所以森林防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进入春季,气温迅速回暖,野外风干物燥,清明期间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特此提醒您:春风十里,防火第一,进入林区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要”规定。

  法律知识:《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11月1日到次年4月30日是森林防火期,期间,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包括农业生产性用火、林业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以及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烤火、野炊、吸烟、火把照明、烧蜂窝、烧山狩猎、使用枪械狩猎等其他用火。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个人处以最高3000元的罚款,对单位处以最高5万元罚款;野外违规用火若引发火灾,除罚款外,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警告,行政、治安或刑事处罚。

  温馨提示: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严禁携带火种上山

  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N 编辑:林佳涛责任编辑:林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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