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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坏交通设施逃逸 驾驶员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文成新闻网讯 很多驾驶员在夜间开车不小心撞坏了交通设施后,因各种各样的心理,不仅没有及时报警,还选择驾车离开,殊不知这也是交通逃逸案件的一种。近日,文成交警就连续破获了两起驾车撞毁交通设施逃逸案。

  3月15日凌晨0时40分,一辆白色越野车沿大峃镇体育场路途径花横村醉宵园路口时,与前方的移动交通信号灯来了一次“亲密接触”,随即该信号灯被远远地撞到了路边,期间还险些砸中一旁的另一辆黑色轿车。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叶某将该车停在原地,逃离现场。文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民警将该肇事司机叶某传唤到案,其称事故发生后,担心被交警查到其驾驶证已被吊销,不敢报警,犹豫再三之后选择弃车逃离现场。

  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叶某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7日,罚款3000元的处罚。

  3月18日凌晨2时13分,一辆黑色轿车行径大峃镇伯温路100号附近路段时,撞上了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后,该车辆没有任何停车的迹象,直接扬长而去。

  3月18日上午,文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时,发现该路段的护栏遭受严重损坏,民警随即走访了周边群众,并调阅了附近的监控视频,锁定了一辆黑色丰田轿车,并在第一时间找到了肇事车主赵某某。面对交警的询问,赵某某对自己驾车与隔离护栏发生碰撞且发生事故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赵某某交代,其在开车时手机不小心掉落,低头捡手机,从而酿成了该起事故的发生。

  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遇到上述类似事故时,驾驶员不要恐慌,更不要逃逸,第一时间开启双闪警示灯,车后立三角牌,及时报警,报保险公司,拍照留证,并做好自身安全保障。

N 编辑:胡永相责任编辑:项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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