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通告2号:发热患者需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关于进一步规范冬春季疫情防控期间发热患者就医的通告
(第2号)
为进一步落实冬春季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发热患者就医流程,加强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交叉感染,现将冬春季疫情防控期间发热患者就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到定点医院(文成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内活动轨迹以及接触史。就医和返回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境外返文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文人员在健康监测期内出现发热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村(社)、乡镇,由120专车转送就诊。
三、除定点医院(文成县人民医院)外的县中医院、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
四、所有零售药店1-3月份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对咳嗽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管理。销售咳嗽药品时实行“两查两问”,不得向发热患者、在健康监测期内的境外返文人员、中高风险地区返文人员销售。零售药店每日将购买咳嗽类药品人员(包括代购者)的详细信息报属地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所汇总后报相关乡镇政府核查。
五、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私自接诊发热患者的,由县卫健部门依法从重处理。零售药店未按规定销售发热类药品、咳嗽类药品的,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重处理。因故意隐瞒、私自购买药品或未报告擅自就医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按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文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