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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申请开始受理!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为规范我县长期护理保险(简称长护险)协议定点护理机构管理,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需求,加快建立长护险服务保障体系。我县已正式启动长护险护理服务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范围

   下列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长护险协议管理申请,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的分设机构或协作机构应独立申请协议定点:

(一)能开展长期护理服务且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的医疗机构:

       1.开设长期护理病区或床位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护理院(中心);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护理站等。

(二)能开展长期护理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

1.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已在主管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

2.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登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二、申请条件

  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申请长护险协议护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区域健康产业和长护险协议护理机构发展规划,医疗机构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医疗机构设置、执业标准。养老服务机构需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设置、服务标准;

(二)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养老服务管理和价格管理的法律、 法规、标准和规范,有健全和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本市长护险的有关规定,建立与长护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护理机构应与护理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并依法为本单位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执业注册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本单位参保;

(四)在现营业场所正式营业3个月以上,业务用房的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

(五)护理服务人数不少于10人,并应通过老年照料、医院护理等职业培训。其中,设置院内护理床位的,应按不低于1:4的护理人员和床位比例配置护理服务人员;

(六)已开展社区居家护理服务、养老机构护理服务或住院医疗护理服务;

(七)配备符合本市长护险联网结算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并有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三、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机构申请成为协议护理机构,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 3 份;

(二)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正、副本复印件;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副本及正、副本复印件或备案证明;其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业务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业用房平面图(注明面积、功能区分);

(四)医疗机构提供主管部门同意设立长期护理区域或病区(病房)的相关文件以及护理床位张数资料;养老机构提供床位张数资料;

(五)近一年度财务报表、主营业务开展情况表(不足一年的,提供自开业以来的报表);

(六)提供护理人员名册,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护理员考核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清单、主要护理服务项目清单、护理服务设备清单及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清单。

四、申请起止时间

  申请单位应在每季度首月的前5个工作日向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协议管理书面申请。为加快我县长护险落地实施,2022年三季度的受理期提前至6月6日至6月20日。

五、书面申请材料受理地址

   受理地址:文成县医疗保障局二楼综合业务科,联系电话:67862448。

附件: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书

编辑:张淑金 责编:王艾 监制:陈叶静 总监制:黄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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