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动火作业“十个严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1.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或未按动火方案要求违规动火;
2.严禁无证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3.严禁在作业现场风险未清除前动火;
4.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动火;
5.严禁现场无监护人动火;
6.严禁强令指使他人违规动火;
7.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安全规定动用明火;
8.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9.严禁在施工现场无保护措施下动火作业;
10.严禁在娱乐场所实施有明火的表演。
编辑:张淑金 责编:王艾 监制:陈叶静 总监制:黄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