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8 上午9:27:28 星期五
新闻热线:0577-67898890 广告热线:67810777 | 关于我们 | 旧版
您当前的位置 : 文成新闻网  ->  生活  ->  分类信息  ->  公告信息  -> 正文公告信息

文成县关于微信举报平台式设备启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举报通道,将于2024年7月15日启用。启用后可对以下违法行为进行群众举报:

  ⒈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1625);

  ⒉违法占用专用车道或者应急车道的(1019);

  ⒊在城市快速路上倒车(1733)、逆行(1734)、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1735)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1905);

  ⒋违反禁令标志(1116)或者禁止标线的(1117)(不包括车辆违法停放);

  ⒌客运车辆超员(6091、1368、1623、1646、1647、1648、1710、1714、1736、1737、1912)或者驾(1120)乘(3019)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⒍行经人行横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1357);

  ⒎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1362)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1371);

  ⒏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1363);

  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355);

  ⒑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驾驶或者遗弃车辆,离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1643、1732);

  ⒒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具体平台式设备:

 序号

 平台式设备设置名称

  1

 文成大队一中队微信举报平台

  2

 文成大队二中队微信举报平台

  3

 文成大队三中队微信举报平台

  4

 文成大队五中队微信举报平台

  5

 文成大队六中队微信举报平台

  6

 文成大队八中队微信举报平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文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5日

总监制:黄金杰监制:陈叶静责编:王艾编辑:张淑金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全站导航

  •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