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文成新闻网讯 日前,山东镥宏窑炉有限公司因拖欠民工工资被拉入我县拖欠工资“黑名单”。
2018年12月2日,县人力社保局接到李某、孔某等18名员工投诉,称其在山东镥宏窑炉有限公司从事窑炉制作工作,公司拖欠其2018年6月12日至11月3日的工资395984元。随即,监察大队联合属地乡镇巨屿镇,立刻对此案立案调查。经调查核实,认定该公司拖欠民工工资事实。
2018年12月19日,县人力社保局向山东镥宏窑炉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但该公司未按要求执行。1月15日,监察大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处置。
根据《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县人力社保局将山东镥宏窑炉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将同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财政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该案件警示用人单位以此为戒,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劳有所得、干有所值”,是“无欠薪”创建的重点工作。2019年是创成“无欠薪”县的关键之年,我县将充分利用“黑名单”制度、联合惩戒机制等法律手段,发挥好制度机制的威慑作用,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纪守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