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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定价回归市场 多数药品维持原价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查看评论


(图片来自网络)

  日前,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家卫计委、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自6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市场上绝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药价是否上涨牵动着不少市民的神经615日,记者从县卫生、物价等相关部门及药店了解到,除少数药品价格进行调整外,绝大多数药品维持原价。

  

  新政: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

  据了解,1996年开始,中国对药品实行三种定价形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的药品及少数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由财政购买免费向特定人群发放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目前约有100种,占已批准上市药品数量的0.8%其他药品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零售限价,约2600种,占22%左右。除上述共2700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其他77%的药品此前已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主定价。

  此次药价改革方案的正式推出,意味着最后由政府控制的2700余种定价产品也正式步入市场化轨道。改革方案规定,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具体分为五类情况:

  一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

  二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三是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四是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五是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民声:药价放开是否会大幅上涨?

  药价放开后,是否会大幅上涨?这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记者从我县平安大药房等药店了解部分药品受成本价影响而提高售价,但也是在合理范围内微调,而绝大多数药品没有调整价格,仍旧维持原价。

    据业内人士分析,从以往的经验看,政策出台后,相关的配套政策也将陆续出台,目前正处于最敏感的时期,所以大部分企业会维持现状。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是由招标采购控制的,如果是充分竞争的药品,招标价时要考虑到竞争产品的价格、产品能否中标等因素,因此价格上调的可能性不大。在药品招标后要受到招标管理部门的监控,价格不能随意变动。不是充分竞争的药品,招标对价格控制作用不明显,有一定的调价空间,但实际上价格调整还要考虑患者的接受程度,如果价格偏高有患者投诉就会有相关的部门介入调查。从整体上看,药品上市后就会产生历史价格,价格的变动必须要和原价格有衔接,同时涨价也要有充分理由,否则也会面临有关部门的介入调查。因此短期内,除非万不得已,不会有太多企业愿意去冒险上调药价。

 

  保障:打击违法行为 防止药价飞

  虽然近期药价变化不大,但市民仍然担心,未来药品可能会出现大幅度上涨,加重看病难、看病贵的负担。

  对此,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由市场定价后,受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药品价格会呈现正常的涨跌,但物价部门将联合其他部门通过多种监管方式,不定期对药店、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等按照市场规律制定相关价格,并加大打击违法行为力度,防止药品价格出现飞涨,以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记者 周锋)

N 编辑:文成网编辑责任编辑:文成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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