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召开三大机制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3月29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召开“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是浙江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贯彻省委“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打造司法为民品牌的重要抓手。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以创建新型诉讼服务中心为核心内容,全力推进三大机制建设。
发布会上,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叶克勤介绍了“三大机制”建设情况。
推进“大立案”机制建设,着力打通解决立案难问题的“最后一公里”。
法院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理念,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同时,针对不同的人群和地域特征,创新立案方式,推出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实现了立案当事人及其代理人100%最多跑一次,50%一次不用跑。
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制定《诉讼材料收转中心(窗口)工作细则》。2017年以来,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
积极推广网上立案,方便当事人和律师立案,与浙江律师服务平台、智慧法院app、浙江高院诉讼服务网对接,打造全方位、直通式、兼容性的网上立案模式。2017年1月至今年2月止,我县法院网上立案1260件,一审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比例为35.06%(2018年1月-2月网上立案为77.84%)。
全力落实跨域立案、延伸立案,针对不同人群和地域特征,推行跨域立案和延伸立案服务,把诉讼服务送到老百姓家门口。网上立案操作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就近到中心,在专人指导下,开展网上立案、信息查询、材料递交、网上缴费等14项诉讼事务。
另外,针对涉侨案件时空跨度大、送达难等特点,依托特邀海外调解员制度,建立融网上立案、网上审查、网上委托、网上开庭等工作于一体的运行机制,实现了涉桥案件立案“一次不用跑”。2017年至今,涉侨案件网上立案34件,大大减轻了涉侨案件当事人的精力和时间。
推进“大服务”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司法服务便民利民亲民礼民
2016年12月,我县法院将审判辅助性、审判事务性、社会服务性工作及部分审判工作前移,建成了“一站式、立体化、综合性”新型诉讼服务中心,能够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切实满足群众诉讼需求。
新建成的诉讼服务大厅集聚了法院所有的对外服务功能,设有引导咨询、登记立案、财产保全、费用缴退、委托鉴定(评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政速递等12个窗口,涵盖案件受理、诉讼事务信访接待、档案查询、材料收转、收费服务、法律援助等30余种功能。同时,法院还提供了多样化的诉讼服务团队,并引入了律师、邮政送达、志愿者、银行等第三方人员集中入驻诉讼服务中心。
另外,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12368诉讼服务热线,配备专业座席员,在线提供案件信息查询、信访信息查询、接受投诉举报、接受意见建议、联系法官和提供诉讼咨询六大基础服务,开通自主语音应答、非工作时间语音留言、服务质量回访等功能,全面提升来电人员使用体验。此外,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的二维码,登入浙江省高院智慧法院app,享受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等线上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诉讼。
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
2017年,我县法院收案5755件,结案5555件,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177.16件,同比增长21.44%、21.79%、31.67%,均创下历史新高。面对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案件数量迅猛增长的挑战,法院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及简案速裁三道案件过滤网,在确保公平、公证的前提下,力争将大量案件化解在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纠纷的分层递进化解。2017年以来,通过多元化解决机制成功调解770件,民事调撤率为69.35%。
构筑调解网络平台,同时“请进”人民调解等第三方调解组织在诉讼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工作室,与保险、银行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灵活多样的纠纷解决渠道。仿照特邀调解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在文成村居社区内,选聘68名具有专业知识、社会经验丰富、威望较高的人员为特邀调解员,组建涵盖县、乡、村三级的特邀调解队伍,让更多纠纷消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诉讼服务中心开通有司法确认窗口,经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2017年至今,我县法院已经对10份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推进“三网过滤、二八分流”机制建设。立案登记前,立案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介绍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并对当事人进行诉讼心理、司法认知、诉讼常识等指导释明,积极引导和鼓励当事人依法选择调解、协调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形成第一道过滤网。登记立案之后,开庭审理之前,由立案法官进行立案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形成第二道过滤网。经过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两道过滤程序后,通过专门速裁团队与多元调解的无缝衔接,再根据案件实施、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审的审判格局。由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的简案组对简单案件进行速裁,形成第三道过滤网。
2017年至今年,法院诉前化解率达11.62%,也就是说,有11.62%的纠纷在法院立案前就予以化解。2017年,法院立案调撤率达43.33%,自动履行率达54.56%。八成以上的案件解在前段、调在前端、履在前端,社会关系得以更加平和快速修复。
下步工作打算
“三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顶层设计、科学谋划法院工作的一个具体实践,是法院的重点工作。接下来,法院将更紧密结合“最多跑一次”相关部署,强弱项补短板,坚决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诉讼服务体验,全力打造“家门口”的大立案新模式、“全方位”的大服务新模式、打造“枫桥式”的大调解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