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打工起贪念 一家三口终获刑
文成新闻网讯(通讯员肖若楼) 作为一名父亲,不但不为儿子树立良好的榜眼,反而荒唐合谋儿子、儿媳妇一起实施盗窃,真是应了一句古语:“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近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父子二人同为被告人的案件,分别以盗窃罪判处父亲余某中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儿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儿媳妇王某凤另案处理。
余某中是一名装修工人,2018年6月份的一天,余某中在南田镇为某房屋装修时心生贪念,进入他人住宅,盗走了房屋女主人的一部手机。此后,余某中将手机带回了江西老家,仍不甘心被盗手机的所得价值,又打起了手机支付宝的主意,随后和儿子、儿媳妇共同实施通过被盗手机照片里被害人梁某红的身份证号码,修改了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号和支付密码,并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方式分两次共窃取梁某红银行卡内人民币5000元,后在套现支付宝花呗人民币6898元时被支付宝公司及时冻结而未取得钱款。
被害人梁某红报警后,一家三口通通锒铛入狱,被盗手机已被追回,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中、余某冰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被告人余剑中、余卫冰犯罪以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且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故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后语:随着第三方支付工具的普及,手机已逐渐成为日常消费支付的“钱包”。手机被盗后除了对手机号码进行挂失补卡外,还应该立即修改手机号码绑定的支付宝、微信、微博、QQ等密码。同时法官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切不可为一时贪念,毁了自己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