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补助114.1万元 获企业好评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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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新闻网讯(通讯员夏文希)为鼓励企业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近日,县科技局根据新动能政策,及时兑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补助114.1万元,得到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我县出台了《培育引进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壮大文成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对企业的R&D投入,按照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本次享受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政策的有浙江德卡等4家公司。这4家公司在取得税务部门75%加计扣除后,还获得了科技部门10%补贴,加计扣除总额1141万元,兑现补助金额为114.1万元。
另外,我县还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通过集中上门宣传服务、规范科研项目管理、指导技术研发费用归集,帮助企业挖掘自主知识产权。新增省级高成长型科技企业1家,新培育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已经通过省级专家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