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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县支出医疗救助金1492万元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8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文成新闻网讯(记者潘聪聪)“多亏了政府的医疗保障制度啊,帮我解决了大问题,不然我都不知道我这个家怎么办好了啊。”面对回访的县医保中心工作人员,50岁的刘伟(化名)感激地说。

  自2014年12月1日文成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以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体就医经济负担,增强了困难群体的医保获得感。

医保主管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确保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困难群体全面参保,享受财政全额补助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和相应医保待遇。近两年,全县困难群体累计参保40698人次,财政补助困难群体参保个人缴费金额429.18万元。

  民政救助方面。每个医保年度,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采用当年累计的方法,按其当年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可报部分,扣除医院减免补助部分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报销部分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和其他各类医疗补助资金之后的余额,按不同对象分别予以救助。

  住院对象救助方面。第一类对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等特困供养人员、享受长寿补助费的百岁老人、县政府认定的见义勇为受伤人员)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限额内全额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第二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三老”人员、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人员)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0.5万元以下(含0.5万元)给予全额救助;0.5万元以上部分按70%给予救助;第三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的家庭)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支出0.2万元以下的,不予救助;0.2万元以上部分按60%给予救助;第四类对象(因患大病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标准人员)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支出1万元以下的,不予救助;1万元以上部分按50%给予救助。

  门诊救助方面。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县民政局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门诊医疗卡,当年结余的转下年度使用。对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可报销的特殊门诊医疗救助比例和额度等同同类救助对象的住院救助比例和额度。

  据统计,2018年,全县对近2560人(次)实施医疗救助,支出医疗救助金1492万元。

N 编辑:潘聪聪责任编辑:张梭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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