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给刘文忠记个人三等功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文成新闻网讯 5月29日,记者获悉,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文成县公安局推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刘文忠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并予以通报表彰。
据悉,刘文忠,男,汉族,1978年1月21日出生,文成县西坑畲族镇人。5月22日上午6点40分左右,刘文忠在322国道大峃镇中林大桥地段行车途中,发现闽DE6897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C9K97号重型普通半挂车)车辆无人驾驶失控,为拯救他人生命财产,不顾个人安危,下车一路狂奔追上滑行车辆,最终成功徒手控制,避免了两车相撞冲下高架桥的重大事故发生。
此次给予刘文忠记个人三等功,旨在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良好社会风尚,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开展,维护文成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