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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廉洁征兵工作相关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0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为做好2020年文成县廉洁征兵工作,县征兵办公室设置了举报电话和投递信箱,并特聘5名廉洁征兵监督员对全县征兵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文成县人武部举报电话:67834303 18358734653;

  电子邮箱:wenchenggjb@163.com。

  举报信箱地址:文成县大峃镇环城南路99号,邮编325300。

  廉洁征兵监督员信息:

  刘志斌 县人大代表 13695882129

  方世荣 县政协委员 13587514008

  张陈丽 大峃镇纪委副书记 13867755001

  刘瑞臻 退伍军人 13656667836

  林贵降 热心群众 13806610118

  文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文成县应征入伍政策咨询电话

  大峃镇

  程干事

  18815180614

  珊溪镇

  包干事

  15258736717

  玉壶镇

  杨干事

  139589 69491

  南田镇

  郑部长

  15381577616

  黄坦镇

  陈副部长

  18858809378

  西坑畲族镇

  李干事

  15257770052

  百丈漈镇

  林部长

  13600646679

  峃口镇

  陈副部长

  13867753618

  巨屿镇

  刘部长

  13968911778

  周壤镇

  周干事

  15967728159

  二源镇

  夏部长

  13868669491

  铜铃山镇

  张干事

  13626583293

  周山畲族乡

  张副部长

  13758855150

  双桂乡

  程部长

  15858799148

  平和乡

  陈部长

  15267749965

  公阳乡

  郑部长

  18757061051

  桂山乡

  夏部长

  18705876468

  石垟林场

  胡部长

  13868660268

文成县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优惠招考录用政策:

  (1)根据当年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县人社部门每年拿出2个以上事业单位工作岗位(2020年招录4名),用于招聘录用从本地入伍的文成籍全日制大学毕业或退役后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向社会招考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岗位时,根据省有关规定和岗位实际需求情况,重点面向全日制大学毕业或退役后完成学业的退役士兵招考;

  (3)国有企业招聘职工时,至少安排5%的工作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时,按不低于10%的比例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4)退役大学生士兵在3年内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入工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提高艰苦地区优待标准:

  (1)在部队服役满12周年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后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主就业;

  (2)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是标准的3倍,另发放20000元的营养补助费;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是标准的2倍,另发放10000元的营养补助费;所有进藏兵退出现役后,一律实行货币安置,一次性安置金及超年限补助金均为非进藏退伍义务兵安置金及超年限补助金的2倍。入伍后调防至西藏、新疆及艰苦地区三类区(含)以上和特类岛屿连续执行任务3个月以上或累计半年以上的士兵,按照进藏、进疆及艰苦地区三类区(含)以上和特类岛屿标准享受家庭优待和安置政策。具体享受时间按照实际执行任务时间计算,由所在部队团(含)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3)退伍费(复员费)由退役时所在部队发放,退伍费(复员费)包括一次性退役金、退役养老保险、住房补助金等,农村回乡生活补助费为农村户口士官复员专项补助;

  (4)义务兵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义务兵优待金随全县居民人均收入同步增长。

  3.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上述大学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含高校新生)由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标准不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19年标准为15806元/人。大专毕业生和二本大学生在对应标准上提高至2倍,标准为31612元/人,本科毕业生和一本大学生在对应标准上提高至2.5倍,标准为39515元/人。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具体由县兵役机关会同县教育、财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发放。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含)以上文化程度青年被直招为士官的,享受上述同等待遇。

  4.完善职业技能培训: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一年内,可以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后,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定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当年度未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5年内,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后,到指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凭结业证书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学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元。

  5.加大就业扶持力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应建立专门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平台,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城镇失业人员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6.加大军属优待力度:

  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其父母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补助,每年11月份由乡镇人武部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名册,上报县征兵办审核后,再由县社保中心办理。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其父母享受每年一次体检补助,标准500元,所需经费具体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发放。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属于低保户家庭的,在优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每年家庭优待金在对应标准上增发20%。

N 编辑:王乐责任编辑:项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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