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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成县文化精品项目和 文学艺术人才扶持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6日 来源:文成新闻网

  根据《文成县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文成县文化精品项目和文学艺术人才扶持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 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推动“山水侨城”建设出新出彩的决定》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文化振兴,繁荣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培养文学艺术人才,为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山区样板提供正确价值引领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扶持范围

  文化精品项目扶持是对列入县级重点文艺创作题材的,具有冲击市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文艺奖项潜力的原创文艺作品;对宣传和推广文成城市形象,打造文成城市品牌有重大影响力的文化活动、演艺项目、文艺期刊和音视频作品;其他对文成文化繁荣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文学艺术人才项目和文化项目等实施的扶持。具体包括:

  (一)文学、人文社科

  长篇小说、长篇纪实文学(含非虚构)、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报告文学、儿童文学、网络文学、主题出版图书(含音像电子)、文艺评论专集以及人文社科类作品等项目的创作出版。

  (二)舞台艺术类

  1.大型舞台剧和作品创作,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魔术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等。

  2.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含戏剧小品)、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含曲艺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杂技、魔术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等。

  (三)广播影视艺术类

  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专题片、广播剧、网络剧、网络电影、微电影等。

  (四)视觉艺术类

  1.视觉艺术作品创作(包括美术、摄影、书法、工艺美术、民间艺术等门类)。申报项目可为单幅、单件作品,也可为组合、套件作品。

  2.主题创作工程及展览项目(包括美术、摄影、书法、工艺美术、民间艺术等门类)。

  (五)文化名家工作室、文化交流推广类

  1.文化人才建立名家工作室。

  2.各级单位举办的宣传和推广文成城市形象,打造文成城市品牌有重大影响力的演艺项目、文化活动、文艺期刊等。

  三、奖励范围

  (一)文化精品奖励

  奖励内容和标准见附件。

  (二)会员奖励

  对新加入国家、本省、本市下列协会的会员,给予一次性奖励(以会员证为准):国家级15000元、省级3000元、市级500元。协会包括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电影家协会、音乐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曲艺家协会、舞蹈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摄影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杂技家(杂技魔术)协会、电视艺术家协会、文艺评论家协会、文艺志愿者协会、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三)其他奖励

  获国家、省、市“五个一工程”奖的分别给予11-20万元、6-10万元、1-5万元奖励。被列入国家、省委、市委宣传部文艺精品扶持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5万、1万奖励。

  (四)各项奖励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的原则实施。当年同一作品或个人获上述多个奖项,奖金标准以最高奖项计算。对历年已获奖励低于当年的,给予奖励补差;高于当年奖项的,不予奖励。获扶持的作品一般不重复享受奖励,但获得的奖励标准高于扶持金额的,可给予奖励补差。

  四、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项目扶持申报资格

  1.在文成县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2.具有文成户籍或取得文成县居住证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受聘、就读于文成县内文学艺术机构、单位且聘期、学籍一年以上的文学艺术工作者。

  3.凡工作、生活在外地的非文成籍作者创作的文成题材作品,在明确今后奖项归属权为文成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办法规定要求申请文成县文化精品项目扶持。

  4.申报主体须拥有项目著作权、各类奖项申报权。

  5.申报主体须对项目负主要责任。由多家单位参与合作的项目,须经各参与合作单位在《文成县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申报表》上盖章同意,由主办单位或主要出资单位申报;文成县创作生产单位须拥有作品的出品权、评奖申报权(须提交与合作方的约定文本)。

  6.不得与县级其他部门扶持奖励资金重复补助。

  (二)项目奖励申报资格

  在文成主体组织创作生产,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文成县享有奖项申报权的文艺作品或个人。获奖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申报程序

  (一)扶持项目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本次申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各乡镇、单位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推选出优质、成熟的项目进行申报。

  2.材料报送。扶持项目申报主体应依据申报指南载明的条件和要求认真填报《文成县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申报表》,并根据各专业门类具体通知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祥见附件),经各类别负责单位资格审查后(文学类、视觉艺术类、文化名家工作室、文化交流推广类由县文联负责,人文社科类由县社科联负责,舞台艺术类由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广播影视艺术类由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奖励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本次申报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单位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2.材料要求。申报主体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文成县文化精品项目和文学艺术人才奖励申报表》,提交获奖情况登记表,带上奖状原件、刊物原件及复印件(新加入国家、本省、本市文联所属协会的会员带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各类别负责单位资格审查后(文学类、展示类由县文联负责,人文社科类由县社科联负责,表演类由县文广旅体局负责,新闻类由宣传部宣传科负责),报县文化精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申报县文化精品扶持奖励的作品需同时进行版权登记。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4月15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类别负责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县委宣传部宣传科联系人:陈慧垠(18358798229)

  县文联联系人:吴双双(13868686842)

  县社科联联系人:陈浩(13750919397)

  县文广旅体局联系人:雷克丑(13606872869)

  县融媒体中心联系人:刘楠(13868692078)

  版权登记联系人:毛兴欣(13868668767)

  附件:1.文学、人文社科类项目扶持申报指南

                 2.舞台艺术类项目扶持申报指南

                 3.广播影视艺术类项目扶持申报指南

                 4.视觉艺术类项目扶持申报指南

                 5.文化名家工作室、文化交流推广类项目扶持申报指南

                 6.文成县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申报相关证明文件模版

                 7.文成县文化精品项目奖励内容和标准

                 8.文成县文化精品项目和文学艺术人才奖励申报表

  中共文成县委宣传部

  2024年3月25日

总监制:黄金杰监制:陈叶静责编:赵海镇编辑:项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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